文章最後更新時間: 2014-02-17 / 作者: 小剎
如何調閱土地及建物謄本?
請參閱:https://www.house123.com.tw/knowledge/article/13
Q:什麼是斡旋金?什麼是要約書?
A:斡旋金是房仲業者想出的制度,就是當我們委託仲介去跟屋主出價時,要求你先付一筆「斡旋金」以示誠意,
再來跟屋主交涉,一般來說,屋主看到你願意先拿錢出來,表示是真的想買房子,比較會願意出面談,
不過,在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先付斡旋金(一般是先簽本票),你也可以選另一種要約書方式,
在心態的考量,房仲也是人,而且要等到成交後才有服務費可以賺,當然會希望你先出斡旋金,
看到你出錢他自然覺得離成功邁進一點,也會更賣力一點去跟房主斡旋,當買賣雙方達成價格上之共識時,
斡旋金即轉變成定金而為買賣價金之一部分,接著買賣雙方即正式會面簽定買賣契約。
重要:記得要明訂「買方貸款金額需為xxx萬元,若不足xxx萬元則買賣還原,買方無需承擔任何費用」
目前內政部提出官版要約書,配合行之有年的斡旋金制度,供消費者自由選擇,
公平會亦希望仲介業者自87年九月一日起全面實施。即消費者在委託仲介業者購買房屋時,
除了支付斡旋金以外,亦可只簽立要約書給仲介公司而不必支付任何款項,
而仲介公司便依據此份要約書和屋主議價。若屋主同意買方之價格及條件後,買賣雙方即正式會面簽定買賣契約。
銀行鑑價:
當申請貸款的時侯,申款人要親臨銀行辦理,要填一大堆資料(簽十幾次名字XD)
辦理完之後大約1週左右工作天,銀行就會派鑑價小組去估價,並評估要貸多少錢給你,一般是成交價的80%
範例:若你買800萬的房子,自備款200萬,其他想貸款,銀行經過鑑價最高可貸600萬給你,這樣就剛剛好
不過最好還是先預留多一點,像裝潢費、還有其他雜七雜八要交的費用(契稅、代書費、房仲費…一堆想到會吐血的費)
老話一句還是量力而為,購買可以很衝動,付貸款要付三年可是付的很心痛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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