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最後更新時間: 2009-03-07 / 作者: 小剎
本文引用自cwyuni – 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: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
剛剛在酪梨壽司的網站看到新聞媒體在未請求轉載內容前提之下
就把她的文章私自做成一則報導,而且還是4家媒體聯播
中視/金融家月刊/非凡新聞/台視
酪梨壽司要求4家媒體道歉,
小剎看完之後真是有感而發啊~
<轉寄與引用>
很多人都不知道,部落客的文章不管是轉寄還是引用都是
需要先經由作者本人同意才能轉載的,
其實當中又有分部份轉載跟全文轉寄,
全看作者決定!
不禁也讓我想起來,小剎也曾經碰到盜文事件
那次是寫”南投服務區系列文“
盜文者將我們有參加南投服務區活動的文章及文字
東截取一段,西截取一段的
連照片也是把我的logo切掉才放上去
當時,我跟其他部落格到他網站收集好資料之後
要求他道歉及把文章撤掉,不然我們要告他
他可能心生恐懼,就馬上移除,但過幾個禮拜又把文章放上去
我們又去留言制止他,才又拿掉
由這種行徑來看,真是非常奇怪
第一:你又沒去過,何必寫這篇文章呢?
是想增加人氣?還是什麼其他因素?
第二:大家都不懂著作財產權,複制跟貼上這麼簡單
幾秒鐘一篇文章就完成了,但每篇文章背後都有個作者
不管他是大咖還是小咖,也是辛苦的收集資料,發揮靈感辛苦創作出來的
盜文者簡單幾個步驟就抹煞了作者的努力,還沾沾自喜?
<法律真有保障嗎?>
台灣的著作財產權觀念真的不是很重
我看完了酪梨壽司那篇,我覺得雖然可能可以借由網友們的輿論壓力
媒體的背黑鍋者會出來道歉,但這種風氣不一定會得到扼止
簡單例子就好了,不都是在用盜版xp嗎?還在下載mp3?
我去到很多人的部落格都會先聽到某歌手的歌曲(很討厭歌曲弄成自動播放的)
你們有取得他的版權了嗎?
你們不知道你們已經違反著作財產權了嗎?
問題可能是出在台灣人的守法觀念還不夠
像是爆發出這種事,換成是在美國,那很可能就會告贏
而且又是商業對個人的狀況,媒體是營利事業、部落客寫文並沒有商業行為
除非出書才算是商業,真的很奇怪
申請專利也是,要申請之後才算自己的產品
寫文也要出了書之後,才受到保護?
在網路上寫文就可以不受保護嗎?
「轉載前請多想2分鐘,你還有一條活路可走」
我想聲援酪梨壽司
雖然在實質上不一定能挑回公道
但也要請所有媒體及部落格世界的朋友注意
這絕對不是”網路鄉民濫用群眾暴力干涉新聞自由”
台灣的新聞自由已經被放大很多了
請給我們一片無汙染的創作空間
小剎 3/7 1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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